已解决问题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20 21:08:28 解决时间:2022-08-20 17:39

满意答案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

招生办电话:0551-65335652,0551-65319638
招生网址:http://www.hftyxy.com/zs/www/index.asp


招生网址:http://www.hftyxy.com/zs/www/index.asp
招生电话:0551-65335652,0551-65319638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理工类专科(高职)院校。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907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举办。学院现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位于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内,校园南邻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西依葱郁独秀的大蜀山,北临波光粼粼的董舖水库,地铁2号线提供了便利的交通。学院设施齐全,环境幽静,是读书成才的理想场所。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是有60年积淀的国家一类研究院,以科研为主导,制造、工程、教育协调发展,现已成为以压力容器与化工装备、制冷空调与环境控制技术、流体机械、包装食品机械以及石油装备等组成的多专业、综合性的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科研院所,聚集着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专家等一大批科技专家,在机械装备领域科研成果突出,承担国家多项重大科研项目和国防军工配套重要科研项目,多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连续9年获得集团公司先进单位。

学院以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的优质资源为依托,充分利用中央企业和一流科研院所的科技平台、实验装备和行业优势,以“师生为本,机电为重,技能为长,就业为上”为教育教学质量方针,现已形成“院校合一、资源共享”,以装备制造类专业为主,致力于为制造业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技能型人才及管理岗位骨干人才的办学特色。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数控与材料工程系、信息与管理工程系、基础部、实训中心共5个教学单位,围绕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下属科研部门在机械制造、压力容器、制冷等领域的专业特长进行专业布局和延伸,开设了机电一体化、制冷与空调、数控、工业机器人、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质量管理与检测、无损检测、电气自动化、电子商务、数字媒体应用、会计等32个专业,已初步建成以机为主,机、电、管相结合的专业群。学院开设的专业技术性强,行业特色鲜明,覆盖了安徽省主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适应了当前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学院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数控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高职高专学生实训合肥工程实训基地、安徽省“双师素质”机械设计与数控技术师资培训基地、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师资培训基地;建立了“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数控机床操作、机械设备安装、制冷设备维修等十八个工种的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资质”;建有数控、焊接、电气、制冷、金工等30多个专业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在京东方科技集团、惠而浦中国、格力、美的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设立了72个校外实习基地,满足了职业教育对于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

办学以来,学院紧密依托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的优质资源,秉持工程师办学的理念,大力实施“工学结合”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建成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示范实训中心2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2个,“安全技术管理”和“机电一体化技术”2个专业被教育部列为中央财政支持的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提升专业,数控技术人才培养被列入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数控编程与操作等6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教坛新秀7人、高职高专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安徽省优秀模范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安徽省技术能手1人、安徽省三八红旗手1人、国机集团首席技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1人。历年来,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0项,安徽省教学成果奖11项,获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26项,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8项,承担国家科技部院所基金项目1项、省教育厅科研基金研究项目2项、省级教科研项目约60项。学院充分发挥企业办学的优势,深层次、全方位推进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培养、校企合作冠名班等工学结合的职教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的学生获得全国电子设计大赛一等奖、全国英语写作大赛二等奖等国家级、省级奖项共100余项,彰显了学院以“技能为长”的办学宗旨。

学院十分重视就业工作,充分利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在国家机械行业中的优势和地位,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通过“行业合作、工学结合”的模式进行人才培养;同时通过研究院工程技术人员在项目承接和技术转让过程中,向相关企业推荐毕业生,形成我院独具特色的“行业群就业”模式。目前我院已建立合肥市、长三角、珠三角、芜湖机械工业园、苏州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技术区的“一市两角三区域”的就业基地群。毕业生就业率连年高达96%以上,名列全省高职院校之首,学院多次荣获安徽省就业先进单位。

办学以来学院先后向社会输送了近3万名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解决了近3万个家庭子女的培养、就业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地方产业经济的发展。在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学院以“工程师办学”的独特职业教育理念取得了优异的业绩,生源好,质量高,毕业生深受企业的欢迎,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名列前茅。毕业生中涌现出一批国家、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发明专利获得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参加者,集团公司首席技师,大中型企业管理、经销和技术骨干,自主创业成功者。学院以职业技能培训有特色、学生管理有口碑、就业质量有保障,广泛受到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的欢迎和瞩目。

中国工程院院长(原国家教育部前部长)周济、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等领导多次来我院视察,肯定了我院办学成果。

学院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办学方向,充分发挥央企办学优势,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持续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学院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开创学院科学发展新局面。


困难生资助办法
  • 贫困生资助体系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是高等学校的“民生工程”。在国家不断加大资助力度的大背景下学院本着“好事办实”的原则,建立健全了资助体系,让党和政府的温暖惠及每个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的资助方式有:

1、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我院于04年起已经开通了助学贷款通道,部分学生通过助学贷款完成学业,走上工作岗位。我省高校新生统一试行在原籍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办法。具体申报审批办法及申请表格等材料,我院将随录取通知书一道寄给每位新生。

2、国家助学金。为加大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中央财政拨专款设立国家助学金,由省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及学校组织评定工作,教育和财政主管部门按学校在校学生20%的比例下达评定名额,学校根据上级制定的评定标准组织申报评定工作。被评定的学生每人每学年得到2000-4000元资助。

3、勤工助学。学院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促进德、智、体、美等品德全面发展,增长才干,并通过兼职或假期工作的方式获得报酬以改善学习和生活的条件。


食堂

学院目前有两个食堂。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0551-65335807(院办公室)

0551-65319638(招生办)

0551-65335611(就业办)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学院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具体情况如下: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同时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07]92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助学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三种形式。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特别突出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其中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为我院在校大学生)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年2000元、每人每年3000元、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获得上一年度学院三好学生称号者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考虑:

(1)、上一年度综合素质班级名列前茅的;

(2)、参加社会实践表现突出的;

(3)、参加国家、省级、市级各种比赛获得奖项的;

第五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院三好学生、奖学金、优干学生获得者。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综合素质测评思想品德单项排名在本班人数前80%以内, 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5、家庭经济困难(根据本人申请学院认定的经济困难等级)。

第六条  申请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1、受到党、团、行政处分和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

2、抽烟、酗酒、铺张浪费或其他高消费者(如电脑、高档化妆品、高档时装等高档生活用品);

3.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第七条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在资助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停止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获国家助学金的停发剩余部分资助金,用于资助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

1、受到党、团、行政处分和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

2、购置个人奢侈消费品(如电脑、高档化妆品、高档时装等高档生活用品)、抽烟、酗酒、沉溺网吧费或其他高消费情况;

3、因各种原因学籍异动的(休学、转学、退学、自费出国留学等);

4、弄虚作假获取资助的。

第八条各系可根据国家助学奖学金申请条件制定相应的评定细则,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社会活动、遵守校纪校规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考核。

  •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各系负责学生工作人员组成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各系根据情况成立评审小组。

第十条工作程序:

1、学院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有关文件精神、发放意义、评选条件和办法。各系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使评选国家助学奖学金的工作人人皆知。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由学生本人对照国家助学奖学金申请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3、辅导员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初选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所在系。

4、各系按分配名额审议确定推荐名单,将申请人填写的《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申请人相关材料报院评审领导小组复核并在系内公示2天,无疑义后向院评审领导小组相关材料。

5、评审领导小组将复核名单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会审批,向全院公示3天,无疑义后上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1. 上级主管部门将国家助学奖学金划拨到位后,学院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统一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国家助学金由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掌握按月发放。

2、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学年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向全院同学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在其档案中记载不诚信纪录。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国家助学奖学金资金的管理规定,国家助学奖学金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困、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评审程序操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师生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2008年10月15日起实施,由院学生处解释。

 

 

合肥通用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立志把自己培养成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如下:
一、 奖励种类: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 优秀学生: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学习努力,成绩优秀,各科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二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三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5分(含考察课及实验、实习成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院规、院纪,思想品德优良,无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无考试作弊。一学期缺课、缺操在五次以内(含五次)
    奖励等次为一、二、三等;评奖比例控制在学生人数的15%以内,一等奖学金占3%,二等奖学金占5%,三等奖学金占7%;各班级评奖指标由院学生处综合平衡后下达;奖励金额为:800元、600元、400元。
三、 三好学生;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学习努力,成绩优秀,各科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含考察课及实验、实习成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院规、院纪,无违规现象;积极参加学院及班级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得体;积极参加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成绩达标,且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体健康,德智体等发面全面发展。
     评选比例:控制在学生人数的3%--5%范围内,各班级评奖指标由院学生处综合平衡后下达。奖励金额:1000元(若同时被评为优秀学生,则优秀学生只授称号和发给证书,奖金不兼得)。
四、 优秀学生干部: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学习努力,成绩良好,各科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5分(含考察课及实验、实习成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院规、院纪,无违规、违纪现象,思想品德优良;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并在实践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举止文明得体;工作积极、主动,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评选范围:院团委会、学生会干部;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成员;院广播站和学生社团负责人。
    评选比例:控制在上述学生干部数的20%以内。奖励金额200—300元(若同时被评为“三好学生”或被评为优秀学生,则本奖项只授称号,发证书,不兼得奖金)。

五、 几点说明:
1. 各类评优表彰工作,一学年进行一次。
2. 各种奖励均由学院发给相应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3. 为保证评优工作公平、公正,辅导员和各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平时工作活动和实绩的记载、积累工作,使评优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实施办法为准绳,真正将各方面的优秀分子评选出来受到表彰奖励,以达到激励人、鼓舞人,促进优秀学生脱颖而出的预期目的。

4.各系对分配到系、专业的评奖指标进行总量控制。一、二等奖学金的指标不得突破,但一、二等奖未评满的指标可依次转为二、三等奖使用。

5.各系对各专业上报的评奖对象进行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处;学生处进行汇总审核,报院务会审批。
6.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及解释由学生处负责。


通讯地址
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
  中专 2022-08-20 17:39

网友推荐

联系方式:2022年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咨询电话:0551-65335652、65319638、。
(二)咨询方式:学校网址www.***。

招生计划2022年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专 业 名 称 学制 面向 普通 高中 面向 中职 退役 士兵 革命 老区 专项 计划 备注
安全技术与管理 三年 30 70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50 1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50 70
电子商务 三年 50 150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三年 20 30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40 80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130 22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三年 40 80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100 200
建设工程监理 三年 30 60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30 30
市场营销 三年 60 90
数控技术 三年 50 70
数字媒体技术 三年 30 40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20 4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三年 100 160
制冷与空调技术 三年 30 70
质量管理与认证 三年 20 60
智能控制技术 三年 30 70
合计 2600 910 1690

备注: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录取办法2022年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录取规则
1.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时,若考生入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综合素养、职业认知、职业规划三个模块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面向中职计划: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类别分别录取。按照考生入学职业技能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若入学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综合素养、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模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技能拔尖人才。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请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于4月15日前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用,经学校审核公示后可免试优先录取。具体流程请登陆我校官网(网址:www.***)。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2年5月5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2年5月11日—12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2022年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已参加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含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和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于2022年3月19日10:00至3月24日16:00,登录gkbm.***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中职毕业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相关问答

  • 职中

    2013年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1楼

    1、具有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 职中

    2017年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学校性质

    2楼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 职中

    2013年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对口升学考试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3楼

    2、具有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对口升学考试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 职中

    2017年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学校概况

    4楼

    学校概况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内,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举办。学院以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的优质资源为依托,以“师生为本,机电为重,技能为长,就业为上”为教育教学质量方针,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拓展计划。现设有机械工程系、

  • 职中

    2017年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办学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西路1号

    5楼

    办学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西路1号(邮编:230031)

  • 职中

    2017年民办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办学地址

    6楼

    办学地址:合肥市环湖东路360号(北二环与西二环交口北200米)

  • 职中

    2014年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通讯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招生办,邮编:230601

    7楼

    1.通讯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招生办,邮编:230601

  • 职中

    2017年民办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办学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西路1号

    8楼

    办学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西路1号(邮编:230031)

  • 职中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9楼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招生办电话:0551-,0551-招生网址:http://www./zs/www/index.asp招生网址:http://www./zs/www/index.asp招生

  • 职中

    2017年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办学详细地址

    10楼

    办学详细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