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有26个学院、1个教学部、1个学部、7个研究院、13个临床教学基地(含9个附属医院、3个教学医院、1个实习医院),3个应用人才培养基地,设有城市学院,专门培养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生;设有研究生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3117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1865人,2018年有各类长短期留学生1609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在学校设有“驻昆明理工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现有145名国防生在读。建校至今已培养各类学生29.2万余人。
1、校招办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
2、邮政编码:650093
3、校招办电话:0871-65194108、0871-65192860(莲华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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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本科):0871-63346080、63325053
4、联系人:王老师、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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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
第十六条 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其专业从前到后顺序进行安排,如果其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队列等待调剂,进行后续考生专业安排。
第十七条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调剂考生队列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上海市生源在选考科目相同的专业组内允许调剂,调剂时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浙江省生源按轮次投档到专业,专业间不能调剂。
第十八条 我校高职本科各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中填报有高职本科专业,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可调剂录取到其它未录满的高职本科专业。
第十九条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中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同批次未录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做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
(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4)考生虽服从专业调剂,但其专业志愿中未填报高职本科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所报专业无法满足又无法调剂到其它普通本科专业时,考生自愿放弃调剂到高职本科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或者无法通过有效方式获取考生意愿的;
(5)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投档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1)承认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联考)本科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按学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3)有关调剂、退档,参照本章程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1)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按公示所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分值分类录取;
(2)在文化成绩达相应优惠分值的同类项目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对已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的体检、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录取时按当年教育部和民用航空局确定的录取标准执行,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投档成绩相同时依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该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请英语语种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四条 专业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飞行技术专业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最新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各类加分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但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六条 除飞行技术专业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七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
第二十八条 学生进校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主要为英语。
1.我校实行艺术类(美术)校考的省份(吉林、广西、山东、安徽、山西、江西、黑龙江、江苏、河北)九省(区)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绘画、动画(高等职业本科)、艺术设计(高等职业本科)专业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上当地投档线,专业成绩合格者,按专业成绩总分×70% +文化成绩总分×30% =录取总分的折算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总分排前三名者优先录取。
2.除我校组织艺术类(美术)校考的省份(吉林、广西、山东、安徽、山西、江西、黑龙江、江苏、河北)九省(区)以外安排有艺术类(美术)计划省份的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绘画、动画(高等职业本科)、艺术设计(高等职业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省级招考办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 ,我校认可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投档分数线者,以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各类加分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招生计划及专业合格证发证比例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合格证发证比例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本科)51:4播音与主持艺术(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5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校考)的省份在报考我校的学生中文化成绩上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校考成绩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校考)的省份。在报考我校的学生中文化成绩上当地本科线、专业“校考”成绩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7.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和创造思维,并具备较强语言表达和表演能力。掌握节目主持与播音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以视听传达为主体的节目主持与播音设计及制作技术,具备新闻传播、语言文学等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播音与节目主持以及节目制作的技术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高级专门人才。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是一个涉及新闻传播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艺术学的综合性、交叉性学科,其核心专业课程是播音学。本专业面向媒体、网络新媒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培养具备播音学、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及美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从事普通话,新闻播音与主持及新闻报道、专题播音与主持、文艺节目播音与主持、双语播音与主持、影视配音与演播以及广播电
2)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时间:2013年1月22日下午-1月23日复试内容:新闻播读:每人2分钟即兴评述:每人2分钟才艺表演:每人3分钟每项100分,终成绩=新闻播读*40%+即兴评述*40%+才艺表演*20%注:考生自备服装、音乐,音乐必须为MP3格式。
1)初试:总分100分初试时间:2013年1月22日上午初试内容:基本条件:形体、形象、气质、身高(女1.60米以上,男1.70米以上)自我介绍:普通话、2分钟2013年1月22日中午12:30公布初试成绩及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昆明城市学院录取分数线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文科财务管理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文科英语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文科工商管理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理科法学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理科财务管理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理科经济学云南本科二批及预
播音与主持专业介绍广播影视类播音与主持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层次专科(高职)学制三年基本修业年限三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播音与主持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语言播报和表达、播音与主持专业能力,从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介绍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昆明理工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特色:本专业学生在齐越朗诵艺术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夏青杯朗诵大赛、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屡获殊荣;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强,在省级、校际的各类专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