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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9 08:03:01 解决时间:2022-08-08 13:23

满意答案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介绍
戏剧与影视学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昆明理工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专业特色:本专业学生在齐越朗诵艺术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夏青杯朗诵大赛、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屡获殊荣;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强,在省级、校际的各类专业平台中均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培养目标:培养政治思想素质好、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协作精神和组织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主干课程:播音发声与普通话语音、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主持、电视播音主持、影音软件制作基础(实践)、摄影与摄像、影像内容创作(实践)。

就业前景:毕业生可在各类媒体机构及企事业单位、互联网行业从事播音、主持、策划、编辑、制作等工作。

二、昆明理工大学
139
软科(综合)
55
校友会(综合)
96
武书连
1270
US排名
学校简介

学校设有26个学院、1个教学部、1个学部、7个研究院、13个临床教学基地(含9个附属医院、3个教学医院、1个实习医院),3个应用人才培养基地,设有城市学院,专门培养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生;设有研究生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3117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1865人,2018年有各类长短期留学生1609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在学校设有“驻昆明理工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现有145名国防生在读。建校至今已培养各类学生29.2万余人。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1、校招办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

2、邮政编码:650093

3、校招办电话:0871-65194108、0871-65192860(莲华校区)

            0871-65915566(呈贡校区)

           (高职本科):0871-63346080、63325053

4、联系人:王老师、郑老师

5、E-mail:zsbb@kmust.edu.cn

 


平均伙食标准
在我校学生每月平均伙食费为300元左右.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

第十六条  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其专业从前到后顺序进行安排,如果其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队列等待调剂,进行后续考生专业安排。

第十七条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调剂考生队列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上海市生源在选考科目相同的专业组内允许调剂,调剂时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浙江省生源按轮次投档到专业,专业间不能调剂。

第十八条  我校高职本科各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中填报有高职本科专业,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可调剂录取到其它未录满的高职本科专业。

第十九条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中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同批次未录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做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

(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4)考生虽服从专业调剂,但其专业志愿中未填报高职本科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所报专业无法满足又无法调剂到其它普通本科专业时,考生自愿放弃调剂到高职本科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或者无法通过有效方式获取考生意愿的;

(5)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投档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1)承认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联考)本科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按学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3)有关调剂、退档,参照本章程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1)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按公示所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分值分类录取;

(2)在文化成绩达相应优惠分值的同类项目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对已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的体检、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录取时按当年教育部和民用航空局确定的录取标准执行,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投档成绩相同时依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该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请英语语种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四条  专业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飞行技术专业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最新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各类加分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但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六条  除飞行技术专业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七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

第二十八条  学生进校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主要为英语。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我校实行艺术类(美术)校考的省份(吉林、广西、山东、安徽、山西、江西、黑龙江、江苏、河北)九省(区)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绘画、动画(高等职业本科)、艺术设计(高等职业本科)专业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上当地投档线,专业成绩合格者,按专业成绩总分×70% +文化成绩总分×30% =录取总分的折算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总分排前三名者优先录取。

2.除我校组织艺术类(美术)校考的省份(吉林、广西、山东、安徽、山西、江西、黑龙江、江苏、河北)九省(区)以外安排有艺术类(美术)计划省份的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绘画、动画(高等职业本科)、艺术设计(高等职业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省级招考办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 ,我校认可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投档分数线者,以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对往届生、应届生我校一视同仁。分数面前人人平等。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各类加分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


  中专 2022-08-08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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