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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7:25:58 解决时间:2022-08-08 15:04

满意答案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录取分数为内蒙古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38,最低位次是71849、吉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10,最低位次是83700。
一、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录取分数线
1.2020年机电一体化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3871849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吉林专科批-21083700
2.2019年机电一体化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河南专科批-255388606
文科机电一体化技术河南专科批-276255646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1274747
文科机电一体化技术内蒙古专科批-35131102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辽宁专科批-328109919
文科机电一体化技术辽宁专科批-44732731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吉林专科批-39252786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黑龙江专科批A段-32685100
文科机电一体化技术黑龙江专科批A段-32837651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云南专科批-288149404
3.2018年机电一体化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内蒙古专科批-17777305
文科机电一体化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9534127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吉林专科批-23469821
文科机电一体化技术黑龙江专科批-27545010
4.2017年机电一体化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辽宁专科批-33099886
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介绍
自动化类 机电一体化技术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对接产业集群省级示范专业。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理念,以就业为导向,构建以“电梯和自动生产线为载体”的课程体系,重视实践技能的培养。建有电梯综合实训中心、自动生产线实训室等5个校内实训室,在沈阳三洋重工集团等企业建立了10余家校外实习就业基地,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合作共建了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并成立了企业冠名委培班“三菱电梯班”。拥有一支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结构优良的“双师型”教师团队。

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机电设备制造企业从事产品安装、调试等岗位的技能型人才,侧重面向大中型电梯制造企业培养电梯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工程管理等岗位的高素质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

就业方向

毕业生主要在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沈阳三洋电梯有限公司、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中国中旺集团、鹏鼎控股等多家著名合资企业和上市公司就业,并呈供不应求态势,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主要课程

单片机原理与应用、可编程控制器、自动线安装与调试、电梯机械结构、电梯电气控制、电梯生产与安装标准和电梯安装工艺与维修技术。

三、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91
校友会(高职二类)
270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始建于1984年,为国有公办干部培训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为辽宁省首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院校,是辽宁省首批高水平现代化职业院校和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单位,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校园占地面积为36万平方米(约合539.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8平方米,生师比24.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10.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10.0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879.5元,专任教师353名,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5.9%,图书58.1万册,生均图书53.7册。

收费项目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6人间10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22年根据各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分数优先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专业录取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在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优先录取;在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录取艺术类专业的省份,要求对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相应文化控制线,辽宁省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辽宁省招生相关政策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见2010年招生章程.


毕业生就业

      

    学院高度重视就业与创业工作,通过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创业教研室,为在校学生提供全面的就业、创业服务和系统、规范的教育指导,积极为毕业生就业搭建平台,组织毕业生参加供需洽谈会和校园招聘会等就业系列活动,大力提倡毕业生自主创业,强化毕业生的创业理念和能力,为广大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现已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就业态势。

    (一)毕业生近年来的就业情况

   

 

序号

年度

毕业生人数

初  次

年  度

全省高职就业率

就业人数

就业率

就业人数

就业率

1

2006

1079

997

92.4%

1015

94.07%

87.49%

2

2007

1182

1110

94%

1104

93.15%

87.62%

3

2008

1877

1560

83.11%

1741

92.75%

78.55%

4

2009

2154

1964

91.18%

2025

94.01%

 

5

2010

2164

2000

92.4%

 

 

 

 

    (二)就业质量与社会评价情况

    我院毕业生得到用人单位高度评价。通过深度招生,深度就业,对专业深度分析和市场性研究,新专业开发等工作不断加大力度,每年都有适应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的新专业产生,大力开展订单教育及职业资格证书,为我院就业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我院不仅注重专业建设,更注重学生的能力和品质培养,通过对用人单位的调研回访,各行业、企业的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表示认可,他们认为我们的学生品行端正,上手快,悟性好,可培养潜力大,表明我们的专业方向和教学导向与社会和市场需求对路。

    多年来,涌现出一大批深受和会欢迎的优秀毕业生和创业者。我院毕业生解洪志等29人,在“自主创业”中已展露头角并取得了很好的业绩。2002届计算机产品开发专业毕业生解洪志被誉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第一人,被沈阳市市政府、沈阳市人事局评选为沈阳市创业明星,2002届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毕业生王志强被沈阳市市政府、沈阳市人事局评选为沈阳市创业标兵。在支援辽西北志愿者中,财税系2007届毕业生王翠翠、信息系2005届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毕业生任苗苗同学在支援辽西北工作中表现较突出,被评为《辽宁省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优秀志愿者》。

    (三)就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12004-2005、2006-2007、2008-2009连续三个年度荣获“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于2011年被沈阳市政府授予“2011年沈阳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2006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分市场”。同年,还获得了《辽宁省首届大学生创业成果展洽活动优秀组织奖》及《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创业、艺术创作、科技创新成果展示活动优秀组织奖》。

    3、我院2004---2005年度以《狠抓教学改革,促进深度就业实施毕业生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和2006---2007年度以《建立全程就业教育体系促进就业工作向深度发展》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典型发言,受到教育厅领导及高校同仁的广泛好评。

    4、荣获辽宁省教育厅评选的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专题研究《高职大学生培养模式与适应社会需求研究》和《非国有企业吸纳毕业生调查与分析》课题项目优秀科研成果奖。


奖学金设置

 (1)奖学金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规定,学生在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学院综合奖学金。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每生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学院鼓励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省级组织举办的大型专业类职业技能比赛、重要文化艺术比赛和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名次在前三名的设立单项奖学金。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的个人,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国家级荣誉一、二、三等的团体,分别奖励团队15000元、8000元、50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的个人,分别奖励3000元、1500元、800元。获得省级荣誉一、二、三等的团体,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1500元。具体按《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要求实施。

(2)贫困学生奖助学制度: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学院为贫困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3)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4)学费减免政策:按照国家对孤儿学生学费减免相关政策执行。


  中专 2022-08-0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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