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辽宁科技大学 | 伊犁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296 | 517 |
| 校友会(综合) | 255 | 384 |
| 武书连 | 414 | 68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30 | 70563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11 | 76728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4 | 17650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29 | 70908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4 | 17650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97 | 0 | 30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57 | 0 | 30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10 | 0 | 350 |
辽宁科技大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所冶金工业学校。1948年始建,1949年组建鞍山工业专门学校,1950年改为东北工学院鞍山分院,1958年升格为鞍山钢铁学院,1998年由冶金工业部划转为辽宁省政府,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的体制。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鞍山科技大学,2006年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
建校70余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钢铁冶金为特色,工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200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成绩。学校坚持“创新为先、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办学理念,逐步形成“坚持既为冶金行业服务,又为辽宁地方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办学定位,打造出“立足冶金,校企合作,注重实践,培养踏实肯干、适应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办学特色,深化改革创新,突出内涵建设,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许多校友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和管理骨干。鞍钢、河钢、宝钢等钢铁企业均有我校毕业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务。
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学校、企业等奖助学金1000-10000元/年;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
| 名称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机械类 |
| 冶金工程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材料类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能源动力类 |
伊犁师范大学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
学校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学院、电子与工程学院、霍尔果斯商学院、中国语文教育中心等16个学院(中心)。现有54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和农学10个学科门类。
(一)收费标准
学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3100元/生·年,外语类本科专业学费38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3300元/生·年,财经类本科专业学费3200元/生·年,6人间住宿费800元/生·年,8人间住宿费600元/生·年。
(二)奖助学措施
新生入学后的待遇及毕业后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择优发放,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特别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平均标准为3300元/人·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5.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对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年。
6.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对优秀三好学生奖励,标准为:“品正学实”奖学金4000元/人·年,“尚德弘志”奖学金3000元/人·年。
7.生源地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8.学校获得社会、团体专项资金,对优秀学生奖励资助:其中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专项奖励资金:标准为3000元/人·年。
| 名称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