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宿州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53 | 466 |
| 校友会(综合) | 389 | 452 |
| 武书连 | 563 | 59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55 | 27059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45 | 61807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39 | 31434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绥化市望奎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38 | 31736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绥化市海伦市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35 | 32594 | 280 | |
| 2021 | 公费师范,定向牡丹江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28 | 34713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佳木斯市桦川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27 | 35006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鸡西市鸡东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18 | 37682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鸡西市虎林市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15 | 38639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佳木斯市桦南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05 | 41833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鹤岗市萝北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04 | 42179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伊春市嘉荫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382 | 49526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74 | 7769 | 47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13 | 15615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绥化市海伦市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56 | 9879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51 | 10500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绥化市望奎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45 | 11223 | 354 | |
| 2021 | 公费师范,定向牡丹江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44 | 11345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鸡西市鸡东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32 | 12855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鸡西市虎林市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27 | 13565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鹤岗市萝北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26 | 13722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佳木斯市桦川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26 | 13722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伊春市嘉荫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24 | 14018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佳木斯市汤原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06 | 16734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佳木斯市桦南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02 | 17362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牡丹江市东宁市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01 | 17530 | 3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46 | 130017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8 | 36510 | 5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46 | 129368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1 | 225422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28 | 145853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0 | 35085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6 | 172218 | 200 |
牡丹江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近六十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省属本科院校,是黑龙江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之一。2001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6 年,学校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9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学校现具有学士、硕士两级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牡丹江市,占地面积83.1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2.10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9.18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1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2.03万平方米,建有先进的数字图书馆和国际联机文献查新检索系统,馆藏图书220余万册(含电子图书51.5万册),中外文期刊3000余种。学校建有黑龙江省级科普基地、黑龙江省语言文字馆、黑龙江省有声语言资源研究中心、牡丹江流域历史博物馆、动植物标本馆、基础教育教材陈列馆等多个教育教学场馆,其中基础教育教材陈列馆是全国首家教材研究场馆。学校是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牡丹江师范学院奖助贷政策
为鼓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保证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凡在我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学生都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条件确有实际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一、获国家奖学金者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奖励对象: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资助对象:用于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在我校就读的师范专业学生可享受师范学生专业奖学金(按10个月发放)分为三个等级:普通专业一等专业奖学金发给标准为每人每月88.60元,体育专业一等专业奖学金每生每月97.60元;普通专业二等专业奖学金发给标准为每人每月83.60元,体育专业二等专业奖学金每生每月92.60元;普通专业三等专业奖学金发给标准为每人每月70.60元,体育专业三等专业奖学金每生每月79.60元;
五、在我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非师范学生,有资格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两个等级: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350元,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250元。
六、“珠江.凯撒堡”奖学金,金额2.5万,奖励对象为音乐与舞蹈学院钢琴专业的学生。
七、在我校就读的家庭经济条件确有实际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顺利的完成学业,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期限最长不超过贷款人毕业后六年,且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按学校经费拨款渠道,由省财政部门100%拨付,贷款学生毕业后,其贷款利息由贷款本人自行支付。
被评为第一届“安徽省文明校园”
获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关示范单位”
被评为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被安徽省文化厅评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习基地”
获批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
被评为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被评为全省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获批为“第一届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通过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验收
被省体育局评为“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
(一)国家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的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年·生。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标准为5000元/年·生。
3.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3档,分别为特殊困难4000元/年·生,困难3000元/年·生,一般困难2000元/年·生。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根据贷款机构不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金融合作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贷款最高金额均为8000元/生,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均由国家承担。
(三)校内助学金
用于进一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2档,分别为特殊困难1000元/年·生,困难500元/年·生。
(四)学校奖学金
1.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
2. 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业素质、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30名学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年·生。
3. 师范专业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500元/年·生。
4. 优秀新生奖学金:对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到我校,总分达到当年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分数线以上,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本科新生,在取得学籍后,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5.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对获得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荣誉的学生,给予500元的奖励;对获得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荣誉的学生,给予300元的奖励。
(五)勤工助学
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减缓家庭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学校设立5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享受一定的勤工助学报酬。
(六)学费减免
减免对象:国家西部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符合我校招生减免奖励政策的学生。减免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视学生经济困难状况和在校表现确定。
(七)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每学期划拨一定数额的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专款,对于家庭突然变故、学生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因素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补助,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八)社会捐资助学
学校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7-2871227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