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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基础医学(五年)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5 06:57:11 解决时间:2022-08-08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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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基础医学(五年)录取分数为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94,最低位次是16046、安徽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03,最低位次是12983、江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82,最低位次是14413、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91,最低位次是22214、河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04,最低位次是23232、重庆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08,最低位次是12238。
一、南昌大学基础医学(五年)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基础医学(五年)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物理类基础医学河北本科批-59416046
理科基础医学安徽本科一批-60312983
理科基础医学江西本科一批-58214413
综合基础医学山东普通类一段-59122214
理科基础医学河南本科一批60560423232
物理类基础医学重庆本科批-60812238
2.2020年基础医学(五年)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基础医学河北本科批63062915092
理科基础医学安徽本科一批-61515089
理科基础医学江西本科一批-58815804
综合基础医学山东普通类一段-60821332
理科基础医学湖北本科一批-60414358
理科基础医学重庆本科一批-58012193
3.2019年基础医学(五年)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基础医学湖北本科一批-57917013
理科基础医学河北本科一批-60614039
理科基础医学安徽本科一批-58714830
理科基础医学江西本科一批-56916854
理科基础医学山东本科批-59817451
理科基础医学河南本科一批-59618059
理科基础医学重庆本科一批-59710875
4.2018年基础医学(五年)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基础医学河北本科一批-61715757
理科基础医学安徽本科一批-59614678
理科基础医学江西本科一批-57217121
理科基础医学山东本科批-60019843
理科基础医学河南本科一批-59518611
理科基础医学湖北本科一批-58916866
理科基础医学重庆本科一批-58814221
5.2017年基础医学(五年)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基础医学河北本科一批-58117104
理科基础医学安徽本科一批-56515010
理科基础医学江西本科一批-53917319
理科基础医学山东本科批-60116409
理科基础医学河南本科一批-56520210
理科基础医学湖北本科一批-55817975
理科基础医学重庆本科一批-57510149
二、基础医学(五年)专业介绍
基础医学类 基础医学(五年)
南昌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五年
1、历史渊源

基础医学院前身可追溯至原江西省立医学专科学校于1934年设立的教务处基本系,历经80余年的风雨历程,目前已发展成为江西省内规模最大的基础医学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学院现设5个系(结构与发育生物学系、病理与法医学系、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系、生理与神经生物学系、细胞与分子生物学系)12个教研室(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医学遗传学与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人体寄生虫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法医学)。



2、师资队伍

基础医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17人,其中教授31人,副教授55人。专任教师队伍中拥有博士学位63人,博士占比54%。目前,学院共有博士生指导教师31人,硕士生指导教师49人。学院专任教师队伍的学缘结构外校占比37%,其中 具有海外学习经历49人,占41.9%。



3、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平台

学院的科研水平与学科建设在近年来得到快速发展。生理学、人体解剖、组织胚胎学、基础医学先后列为江西省高校“十一五”、“十二五”重点学科。现拥有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基础医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江西省自主神经功能与疾病重点实验室、江西省生殖生理与病理重点实验室、江西省肿瘤病原学和分子病理学重点实验室),拥有南昌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南昌大学基础医学研究所、南昌大学司法医学鉴定研究所等省级科研与社会服务平台。



4、培养方式与特色

南昌大学基础医学2017年首次招生,每年招生30-40人,专业采取小班制精英化培养,实行一对一导师制和过程考核制,从大一开始到毕业全程由导师指导,接受科研和教学训练。学院定期开展“强基引航”学术大讲堂,强化学生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拓宽知识面。学院为基础医学专业提供了优质的教学条件和导师团队,并积极与海外大学建立合作培养,以培养高素质的基础医学复合型人才。学科重在加强基础医学未来师资培养,是新医科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已经将基础医学纳入“六卓越一拔尖”里的拔尖计划,致力于培养未来的科学家、医学教育家。

三、南昌大学
75
软科(综合)
70
校友会(综合)
54
武书连
771
US排名
学校简介

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

学校地处“英雄城”南昌市,拥有前湖、青山湖、东湖、鄱阳湖4个校区,其中前湖主校区占地面积4321亩,校舍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

学校现设有人文学部、社科学部、理工一部、理工二部和医学部,拥有12个学科门类的132个本科专业,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2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设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共有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校的化学、临床医学、农业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为主)、工程学、材料科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其中农业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为主)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02‰,临床医学进入ESI世界排名前2.2‰,化学进入ESI世界排名前2.68‰。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评估等级为A,位列全国第3名。学校在2021第三方权威机构学术排名中进入全球前400位。

毕业生就业

南昌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ncu.edu.cn/index


通讯地址
学校主校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 邮编:330031
奖学金设置

南昌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适应校院两级管理改革的需要,发挥学院在学生培养、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和主体地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条件

(一)爱国、爱省、爱校,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二)文明诚信,无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学习成绩)排列在本班级的前50%,且所有课程无补考、无重修、无不及格现象;对于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本科生,英语成绩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的英语条件;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素质良好,体育成绩达标;

(五)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学年中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第三条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及评定的有关标准

(一)具体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原则上应排列在本班级前30%。

(二)奖学金的等级和标准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的学生,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000元、2000元、1000元。

(三)其他

1.学院在各自核定的计划总金额之内统筹评定,不得突破;

2.各学院在获奖面、等级名称及奖励标准、学院核定计划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可自行制定各个等级的获奖比例及具体参评条件;

3.因各种原因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空缺的班级,其获奖名额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符合参评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奖学金的评定时间和评定程序

(一)评定时间

奖学金评定采取本学年评上学年的办法,评定时间为每年九月。

(二)评定程序

1.班级考评小组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奖学金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班级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辅导员核准签字报送学院;

2.学院审核并将获奖名单在学院公示三天,学生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学院反映,学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并向学生反馈结果;

3.经公示无异议后,获奖名单由学院核准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数据报送学工委办、学工处备案;

4.学工委办、学工处汇总各学院上报的获奖学生备案名单,在全校公示三个工作日。学生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学工处反映,学工委办、学工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并向学生反馈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在规定时间段内,到计财处办理奖学金发放手续;

5.各学院组织填写《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五条奖学金发放

1.奖学金以学年为单位一次性发放。

2.学校按照奖学金评定的等次、金额,将奖学金发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学院不能以任何形式将学生奖学金挪为它用。奖学金实际初评金额超出计划总金额的学院,应将获奖学生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能将奖学金平摊。

第六条奖学金评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

第七条  学院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学生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报学工委办、学工处审核备案。学工委办、学工处负责对各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接受投诉。

第八条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统一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凡隐瞒错误或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学金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奖学金,并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并取消下一年评奖评优资格。

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昌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自2016级学生起施行,由学工委办、学工处负责解释。



  中专 2022-08-08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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