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宿州学院 | 池州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66 | 510 |
| 校友会(综合) | 452 | 437 |
| 武书连 | 590 | 64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46 | 129368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1 | 225422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28 | 145853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0 | 35085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6 | 172218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50 | 126249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2 | 33936 | 519 |
被评为第一届“安徽省文明校园”
获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关示范单位”
被评为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被安徽省文化厅评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习基地”
获批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
被评为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被评为全省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获批为“第一届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通过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验收
被省体育局评为“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
(一)国家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的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年·生。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标准为5000元/年·生。
3.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3档,分别为特殊困难4000元/年·生,困难3000元/年·生,一般困难2000元/年·生。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根据贷款机构不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金融合作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贷款最高金额均为8000元/生,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均由国家承担。
(三)校内助学金
用于进一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2档,分别为特殊困难1000元/年·生,困难500元/年·生。
(四)学校奖学金
1.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
2. 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业素质、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30名学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年·生。
3. 师范专业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500元/年·生。
4. 优秀新生奖学金:对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到我校,总分达到当年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分数线以上,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本科新生,在取得学籍后,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5.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对获得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荣誉的学生,给予500元的奖励;对获得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荣誉的学生,给予300元的奖励。
(五)勤工助学
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减缓家庭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学校设立5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享受一定的勤工助学报酬。
(六)学费减免
减免对象:国家西部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符合我校招生减免奖励政策的学生。减免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视学生经济困难状况和在校表现确定。
(七)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每学期划拨一定数额的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专款,对于家庭突然变故、学生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因素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补助,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八)社会捐资助学
学校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7-2871227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池州学院坐落在“千载诗人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安徽省池州市,是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始建于1977年,初为安徽劳动大学池州地区专科班,1980年定名为池州师范专科学校,1999年原池州工业学校并入,2002年原安徽省经贸学校并入,2007年升格为池州学院,201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现占地近2000亩,校舍面积4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纸质图书136.8万余册,电子图书83万余册,中外文纸质期刊810种,数据库26个。专任教师7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56人,博士、硕士学位630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共5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6011人。
一、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我校已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标准每人每年平均3000元。
2、优秀学生奖学金(非师范类各专业)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坚持品学兼优的标准,要求学生思想健康、品德优秀、成绩突出。优秀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50元,占学生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50元,占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元,占学生人数的10%。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3、专业奖学金(师范专业学生)
专业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学生报考师范专业,毕业后并在本省内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而设立的,凡被录取为师范专业的学生,每生均可享受专业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共分三个等级,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师范生可以获得一、二等专业奖学金。一等专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元,占当年师范生的5%;二等专业奖学金每生每年600元,占当年师范生的10%;三等专业奖学金每生每年400元;占当年师范生的85%。评定方法每学年评定一次,登记造册,毕业时,凭接收单位开出的报到证明(并附报到证复印件),由我校一次性发给学生本人。
4、单项奖学金(各类专业)
单项奖学金主要包括精神文明奖、政策贡献奖、科研奖、体育运动奖、文艺活动与基本技能竞赛奖、社会实践活动奖、公益劳动与卫生积极分子奖,学习标兵奖等。每种单项奖奖金额度不等(30元~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