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江西 | 本科二批 | - | 500 | 64286 |
| 综合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山东 | 普通类一段 | - | 499 | 152933 |
| 理科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广西 | 本科二批 | 464 | 464 | 57092 |
| 物理类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重庆 | 本科批 | - | 527 | 47058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山西 | 本科二批A段 | - | 494 | 59417 |
| 理科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湖南 | 本科二批 | - | 500 | - |
| 理科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四川 | 本科二批 | 526 | 526 | 84241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内蒙古 | 本科二批 | - | 432 | 36568 |
| 理科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江西 | 本科二批 | - | 511 | 48183 |
| 理科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广西 | 本科二批 | - | 472 | 54701 |
| 理科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重庆 | 本科二批 | - | 520 | 42649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江西 | 本科二批 | - | 509 | 48862 |
| 理科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山东 | 本科批 | - | 491 | 121718 |
| 理科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重庆 | 本科二批 | - | 507 | 46093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山西 | 本科二批A段 | - | 435 | 56127 |
| 理科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湖北 | 本科二批 | - | 457 | 64651 |
| 理科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四川 | 本科二批 | - | 507 | 78596 |
学校创办于1938年,前身是国立云南大学农学院。198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列为云南省属重点大学,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办学80多年来,一代代农大人秉承“开学养正、耕读至诚”的农大精神,情系稼穑、躬耕疆域、励精图治、矢志创业,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目前有校本部和五华校区2个校区,占地面积近4000亩,职工1800余人,全日制在校学生32000余人,有22个学院,已开设84个本科专业和19个高职专科专业,有16个博士点和59个硕士点,招生专业涵盖、、、、、工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
除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学生免收学费外,我校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实际收费标准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00~1200元/人/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本专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执行各省(区、市)设定的投档规则,具体的录取原则如下:
(1)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其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考生队列等待调剂,进行后位考生专业安排;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等待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生源不足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4)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具体录取规则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八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除英语、翻译及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他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并需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关于英语口语测试的相关规定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按考生足球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以各省(区、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为依据,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云南农业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和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21年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2个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迪庆定项、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本科班等招生项目报考、录取、收费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规定执行。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只面向云南省部分州市招收15个特有民族考生(具体政策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招生专业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学生在校期间由政府补助一定学费,并给予符合条件学生一定的生活费补助。
一、学校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依据,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相同的投挡分数(即专业分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录取;若以文化分和专业分的一定比例之和排序投档的省(市、区)考生,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对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相关省(区、市)对投档模式另有要求的,按省(区、市)规定执行。
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艺术类录取政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省级招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若与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我校在录取工作中,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学校本年度相关招生规定执行。
其中: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是我校与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开办的一项为边疆民族地区培养适用人才、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主要招收云南省部分州市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瑶族、景颇族、藏族、纳西族(摩梭人)15个特有民族考生,在名额分配上对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民族给予重点倾斜。2000-2010年培养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自2011年起,培养层次提升为本科(学制四年)。
严格按云民宗文件规定,招收符合报考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云南省二本及预科批控制线的15个特有民族考生,按民族划分计划指标,生源定向到州(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农村户口的考生,如本地生源不足,计划可调整到其他地区并尽可能按民族指标完成招生计划;如本民族生源不足,可按分数排序录取其他少数民族考生。
2020年特有民族本科班招生计划60人(文史、理工各30人),招生专业为经济学、社会工作、秘书学、茶学、农林经济管理、行政管理6个文史类专业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农学、动植物检疫(植物检疫)、园林6个理工类专业(具体招生专业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生在校期间免交学费,并给予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一定的生活补助。

学校地区专业年份批次类型分数云南农业大学河南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2016二批理科489学校地区专业年份批次类型分数云南农业大学河南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2016二批理科489

学校地区专业年份批次类型分数云南农业大学湖北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2016二批理科476学校地区专业年份批次类型分数云南农业大学湖北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2016二批理科476

云南农业大学重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为527分(物理类)。云南农业大学重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云南农业大学重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

云南农业大学广西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为464分(理科)。云南农业大学广西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云南农业大学广西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

云南农业大学湖南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为500分(理科)。云南农业大学湖南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0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5000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

云南农业大学山东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为499分(综合)。云南农业大学山东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综合普通类一段普通类云南农业大学山东建筑环境与能源应

云南农业大学江西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为500分(理科)。云南农业大学江西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云南农业大学江西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代码:081002云南农业大学2022年在山东、云南、江西、贵州、重庆等5个省市开设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云南农业大学各省市招生计划(2022)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地区批次学制人数学费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

云南农业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录取分数为重庆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8,最低位次是51213。云南农业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录取分数线1.2021年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录取分数线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物理类农业

云南农业大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为江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0,最低位次是64286、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9,最低位次是152933、广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64,最低位次是57092、重庆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