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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5 09:32:45 解决时间:2022-08-08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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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录取分数为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2,最低位次是75821、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7,最低位次是134660、重庆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1,最低位次是45145。
一、云南农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录取分数线
1.2021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物理类能源与动力工程河北本科批-51275821
综合能源与动力工程山东普通类一段-507134660
物理类能源与动力工程重庆本科批-53145145
2.2020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河北本科批53853485087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内蒙古本科二批43943432045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江苏本科二批-34489941
3.2019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河北本科二批-49198209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山西本科二批A段-47453275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内蒙古本科二批-43934868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江西本科二批-50751142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山东本科批-493121024
4.2018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河南本科二批-490111672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河北本科二批-50287902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山西本科二批A段-48151125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内蒙古本科二批-45330208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湖南本科二批-50658833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广西本科二批-49541527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海南本科批-59010925
5.2017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河北本科二批-47580573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内蒙古本科二批-42930407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河南本科二批-466105972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湖南本科二批-47358703
理科能源与动力工程海南本科批-58311610
二、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介绍
能源动力类 能源与动力工程
云南农业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 专业简介:本专业培养集热能与动力工程知识、机械工程知识与现代控制技术知识为一体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毕业生既具备热能与动力工程和机械工程的知识,又掌握大量的计算机科学与控制技术方面的知识,具有很强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在加强学生基础理论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同时,本专业加强计算机及自动控制技术的应用,强化专业实践教学,注重全能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科学研究潜力,使毕业生具有较强的择业竞争能力和较宽的就业适应能力。本专业开设于2011年(原专业名称为热能与动力工程),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本专业主要开设热能与动力工程导论、热能与动力工程测试技术、热能原理与装置、动力原理与装置、制冷原理与装置、热能装置课程设计、动力装置课程设计、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实验等课程。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适于到能源动力、制冷空调、低温工程、流体机械等行业的中外企业从事能源与动力工程领域的设备设计、开发、控制、运行管理等工作;也可到石油化工、电力、冶金、农业、环保、铁路等企业从事能源开发与利用、能源系统分析与管理、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工作;还可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政府机关从事教学、科学研究与管理等工作。

三、云南农业大学
301
软科(综合)
180
校友会(综合)
404
武书连
学校简介

学校创办于1938年,前身是国立云南大学农学院。198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列为云南省属重点大学,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办学80多年来,一代代农大人秉承“开学养正、耕读至诚”的农大精神,情系稼穑、躬耕疆域、励精图治、矢志创业,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目前有校本部和五华校区2个校区,占地面积近4000亩,职工1800余人,全日制在校学生32000余人,有22个学院,已开设84个本科专业和19个高职专科专业,有16个博士点和59个硕士点,招生专业涵盖、、、、、工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

周边环境

  

云南农业大学位于春城昆明,北依龙泉山、东傍盘龙江,毗邻著名风景名胜昆明黑龙潭公园,是云南省省属重点大学。

食堂

我校学生食堂有六个,还有回族食堂,开放时间长,菜式、花样众多,口味多样。师生对食堂的服务、饭菜均很满意。均能满足需要。


加分政策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制定的加分政策,所加的分数并入总分后,按以上原则录取。属下列情况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l)有文艺特长(如乐器、舞蹈、书法、绘画、唱歌等)的考生。

(2)有体育特长(特别是获国家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省(市)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省(市)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奖的考生。

(5)思想品德好且有突出事迹的考生。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本专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执行各省(区、市)设定的投档规则,具体的录取原则如下:

(1)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其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考生队列等待调剂,进行后位考生专业安排;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等待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生源不足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4)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具体录取规则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八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除英语、翻译及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他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并需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关于英语口语测试的相关规定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按考生足球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以各省(区、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为依据,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云南农业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和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21年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2个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迪庆定项、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本科班等招生项目报考、录取、收费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规定执行。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只面向云南省部分州市招收15个特有民族考生(具体政策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招生专业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学生在校期间由政府补助一定学费,并给予符合条件学生一定的生活费补助。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学校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依据,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相同的投挡分数(即专业分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录取;若以文化分和专业分的一定比例之和排序投档的省(市、区)考生,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对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相关省(区、市)对投档模式另有要求的,按省(区、市)规定执行。

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艺术类录取政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省级招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若与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在录取工作中,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中专 2022-08-08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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