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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会计学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9 13:28:26 解决时间:2022-08-0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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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会计学录取分数为北京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9,最低位次是4357、天津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6,最低位次是2857、天津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6,最低位次是8953、河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02,最低位次是1879、山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0,最低位次是2710、山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0,最低位次是2710、内蒙古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9,最低位次是1463、辽宁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8,最低位次是1747、吉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3,最低位次是2712、黑龙江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7,最低位次是2821、上海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51,最低位次是13784、江苏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32,最低位次是56573、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91,最低位次是37670、福建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5,最低位次是2589、江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5,最低位次是5918、山东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83,最低位次是3902、河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9,最低位次是6248、湖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0,最低位次是4266、湖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94,最低位次是2607、广东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6,最低位次是43998、广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9,最低位次是2101、海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711,最低位次是924、重庆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5,最低位次是9403、四川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8,最低位次是4073。
一、中国民航大学会计学录取分数线
1.2017年会计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会计学北京本科二批-5494357
文科会计学天津本科二批A段-5362857
文科会计学天津本科二批5375368953
文科会计学河北本科一批-6021879
文科会计学山西本科一批-5402710
文科会计学山西本科一批B段-5402710
文科会计学内蒙古本科一批-5391463
文科会计学辽宁本科一批-5781747
文科会计学吉林本科二批A段-5332712
文科会计学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5272821
综合会计学上海本科批45345113784
理科会计学江苏本科二批-33256573
综合会计学浙江平行录取一段-59137670
文科会计学福建本科一批-5352589
文科会计学江西本科二批-5455918
文科会计学山东本科批-5833902
文科会计学河南本科一批-5596248
文科会计学湖北本科一批-5704266
文科会计学湖南本科一批-5942607
文科会计学广东本科二批51651643998
文科会计学广西本科一批-5792101
文科会计学海南本科批-711924
文科会计学重庆本科二批-5259403
文科会计学四川本科一批-5784073
二、会计学专业介绍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
中国民航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和民航发展需要,具备扎实的管理、经济、法律基础和会计、审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具备较强的会计专业技能,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2.专业特色及比较优势:以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的需求为立足点,以相关专业国际一流水准为标杆,着力培养高水平的创新应用型人才。教学内容突出前沿性、实用性和针对性;课程嵌入民航产业链,产业哺育课程群,实现教学与行业的高度融合;建立“政、行、校、企”四方协同的实践教学体系,实现实践教学系统。

3.就业主要去向:学生毕业后,既可以在民航企业(航空公司、机场等)、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政府机关及有关部门从事会计工作,也可以从事会计学基础科学研究工作。

三、中国民航大学
265
软科(综合)
262
校友会(综合)
321
武书连
学校简介

中国民航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以培养民航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学府,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教育之本,秉承“立足民航,服务社会,面向世界”的服务面向,弘扬“严实向上”的校风和“笃学、精博、严谨、创新”的学风,不断强化“崇尚严实、致能致用”的办学特色,以“严、实、能、用”为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国际化、复合型的高级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努力建设成为高水平现代化教学研究型大学。

收费项目

第二十四条 本科四年,每年学费5200-5800元。高职三年,每年学费5500元,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高职)每年学费10000元。学生公寓住宿费每年1200元。如遇政府调整学费标准,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毕业生就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是: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学生自主择业。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户口、档案暂时在学校保留或转回其家庭所在地由当地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就业。

  其他有关就业问题请咨询我校就业办公室,电话:022-24092837。

  详情可下载我校《201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本人在学年初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材料。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提交贷款银行审核,贷款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我校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奖、贷、勤、补、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各种助困类奖助学金每年达到1000余万元,并且每年都有递增的趋势;同时学校积极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部分生活费;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也得到了能力上的锻炼;本科学生还可以每个月得到47元的生活补助;通过上述等有效的资助措施,可以确保无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经济原因而辍学。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于进档普通类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中专 2022-08-0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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