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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7-10 00:24:19解决时间:2022-07-06 18:09
| 名称 | 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 |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110 |
| 高职排名 | 845 | 97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0 | 225525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3 | 183446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1 | 300696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23 | 231016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297 | 316168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4 | 147461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29 | 113769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391 | 150808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27 | 81036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7 | 217610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体育类 | 专科批 | 274 | 4181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音乐类 | 专科批 | 205 | 1319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美术类 | 专科批 | 202 | 11902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校,由马钢集团公司投资兴办。
目前中国宝武集团已正式重组马钢,为完善中国宝武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学院在宝武体系下,定位为新生人才培养基地、岗位赋能培训基地、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将在更高平台、更广空间实现更大发展。
学院坐落在长三角地区风景秀丽的全国文明城市——马鞍山市。学院占地330亩,建有10个计算机机房、2个多媒体语音室以及轧钢炼铁仿真﹑数控、汽车、智能生产线、计算机拆装、网络、机械、电气、会计仿真、ERP、急救护理等50个实验室;在省内外、马钢及马鞍山市建有冶金、轧钢、数控机床、汽车维修、市场营销、酒店管理、临床护理等31个实习、实训、就业基地。还设有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以组织冶金、机械、计算机、育婴员等近100个工种的中高级技能鉴定。院图书馆安装了图书计算机管理系统,建有电子阅览室,纸质藏书21.5万册。学院建成了千兆宽带校园网和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学院常年聘请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具有全国大学四六级英语(CET-4、6)、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PRETCO)、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水平考试考点资格;是中国商业技师协会高级营销员、国际商务单证员、酒店管理师、高级物流管理员等授权考试点。《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具有CN和ISSN刊号的正式刊物。
录取规则:
1.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省招办规定的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数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考生志愿顺序满足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体检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4.所有专业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6.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本专科生是指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在校生。
第一章 资助标准及申报条件
第三条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道德品质优良,无违法乱纪现象;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院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章 评审及发放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程序:
(一)学院每年对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各系按照《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工作,并按要求建立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比例,下达给各系具体名额和金额。
(三)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其所在系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四)各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由各系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组织评审,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送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后,确定受助学生建议名单,并将初审受助学生情况在全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成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各系上报材料的是否规范完整、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入选学生的条件是否符合等情况进行认真评审,形成最终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确定学院初审受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院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送省级教育部门。
第七条 高校必须通过银行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第八条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评审办法、评审程序进行评审,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银行卡发放工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第九条 凡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助学金,一经发现除追回所发助学金外,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阳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我院以“崇德远志,精艺博才”为校训,按照“立足地方,以区域发展需要的专业为主体;培养可持续发展的高技能实操型人才;建设为区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定位,办优师范、办强工科,突出优势,凝聚特色,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和人文素质的教育。培养人民满意、社会需要、具有持续竞争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专业录取规则:根据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根据省投档规则出档后,体育类专业及艺术类统考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广东省体育类及艺术类统考的分数合成方式及同分点考生排位原则: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院校投档总分750分,以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统考成绩占60%。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体育按高考语文、理科综合、理科数学、英语科目顺序;音乐类、美术类按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分档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分以广东省划定的同一批次录取胜分数线为准。音乐类、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九条 奖贷学金有关设置
1.“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元。各奖项每学年评定一次。
2.学院设立“陈戈平教育基金”、“肇英勤学奖”和“长崎奖学金”,资助学习成绩优秀家庭贫困学生。其中“陈戈平教育基金”每年资助学生150名,每人3000元/年;“肇英勤学奖”每年奖励学生24名,每人每年1000-3000元;“长崎奖学金”每年奖励学生36名,每人500元/年。
3.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对象是学院在籍各专业全日制普通专科生,以我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为依据,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占学生总数15%。
4.特困生生活补助金: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酌情给予补助或减免学杂费。
5.学院设立勤工助学机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按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6.学院协助家庭有困难的学生申请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