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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11-04 02:38:16解决时间:2022-09-27 08:40
2.本人自述
3.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5.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6.提供能反应本人真实研究水平的成果,实践类专业可以是课程作品集,理论类专业可以是相关论文、研究报告等。
7.如有学术科研成果获得各类荣誉、表彰、获奖证书者,提供由所在学校或教务处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在复试报到时出具)。
以上材料请于10月9日前用EMS邮寄或送达至我校研招办,考沈阳校区的考生送至沈阳校区研究生院研招办,考大连校区的考生送至大连校区研究生招生办,过期不再接受申请,以上材料均不退还。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或者拟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3年鲁迅美术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