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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1-02 09:02:14解决时间:2022-12-14 15:41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成绩优秀的华侨学生(持中国护照,且国籍认定无误),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均可报名,具体如下(满足下面条件之一):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学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学生本人须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
特别注意:
1.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2.如学生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则不适用“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条款。
3.我校不接受持有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等类别学生的申请材料。
4.新生入学后,我校有权利随时对其体检结果及个人身份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入学规定的,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报名方式
1.申请审核入学
具有海外高中学习经历、取得毕业证书的华侨学生,经中国驻外使(领)馆、我校海外招生处或侨团、侨社、侨领推荐,符合要求的,通过华侨大学境外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admissions.hqu.edu.cn/)提交个人申请资料,经审核可通过申请修读我校本科课程。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1日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整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需提交的个人材料如下:
(1)个人完整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
(2)学生本人护照身份页及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3)学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3)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
(4)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证,及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
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5)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最近5年内(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的出入境记录原件。《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必须能体现出符合报名要求的侨居时间,如果存在年份跨度问题则须延长查询时间范围,如果存在新旧证件更换问题则须一并提交新旧证件的查询结果。
(6)经公证或认证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境外高中各年级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和成绩单为外文,须同时附上正式翻译机构做出的中文翻译件并公证,含生源国高中统考成绩或国际通行标准化测试成绩,如:UEC/A-Level/AP/IB/SAT/ACT等。
(7)推荐信1封(由毕业高中学校、海外侨团、侨社、知名侨领或我校海外招生处主任推荐)。
2.考试入学
(2)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收港澳台和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入学考试。
报名及确认时间:2023年3月(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
报名方式:所有考生的报名均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5月第二个周末(2023年5月13—14日),设有香港、澳门、广州、厦门四个考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报名网址https://www.gatzs.com.cn/gatpz/index.do/。
凡有志愿报读我校的学生,我校将根据其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入读本科、预科。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上旬,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下旬,晚于两校联招考试。
答案来源于:2023年华侨大学面向华侨学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