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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4-07 19:37:04解决时间:2018-06-04 11:15
(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保送生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应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4日止,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后,须于2月27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2月27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保送生申请表”(必须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原件。
2.考生自荐书(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下载填写),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性格特点、学科特长、人生规划、社会实践等。
3.考生本人申明(网上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下载填写)。
4.考生所在中学对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评价以及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一名本校校长或教师推荐报考我校的推荐信(含推荐人联系电话)。
6.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领取准考证时验证)。
材料邮寄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829 67258088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学院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
| 序号 | 学院名称 | 招生大类(专业)名称 | 专业限制 |
| 1 | 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 | 法学 | 文理兼收 |
| 2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学、网络与新媒体) | 文理兼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