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国家金2500元/生/年,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含生活困难补助家庭)学生、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的重残人子女、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孤儿(含福利机构供养和社会散居);二等国家金1800元/生/年,资助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
4.符合条件者可获得学校、北京市政府和国家奖学金根据在校生在学习、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等方面的评价,优秀学生可享受200-5000元/年的学校奖学金;品学兼优,符合标准的学生可享受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2000元/年;品学兼优,综合素养特别突出者有机会获取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