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鄂州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日期:2015-05-28 08:44

 一、学校全称:鄂州职业大学

 二、办学类型:省属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国标代码:11335

 四、校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77

 五、招生层次:普通专科(学制三年)

 六、录取规则:

1、学校调阅档案比例一般为120%,男女比例不限,优录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相关规定办理。

     2、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校将按我省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平行志愿第一顺序专业确定,不设专业级差。

     6、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专业成绩为2015年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联考合格成绩,录取按各省录取规则执行。

七、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1、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按鄂价费规[2013]109号文件核定学费:艺术类6500/年、普通类5000/年、中外合作办学17000/年。

八、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标准:

     1、奖学金标准:国家奖学金8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学校奖学金1000/年。

     2、助学金标准:特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二等3000/;三等2000/)。

     3、家庭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均可到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高金额8000/年。

九、联系及咨询方式: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77

    咨询电话:0711-3876578  3858935  3893706

       真:0711-3851146

       箱:ezdxzhaoban@***

       址:http://www.***

    邮政编码:4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