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素能培训
1.第2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分管刑事检察业务的副检察长。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9月3日―9月12日。
2.第2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培训人数:18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政治部主任。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9月3日―9月12日。
3.第1期基层院中层领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民行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5天。
培训主题:十九大精神与民行检察业务。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民行检察部门领导。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19日。
(二)专项业务培训
1.第3、4期侦监业务实训班
每期学制12天。
培训主题:侦监业务技能提升。
培训人数:每期70人,共14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第3期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侦监部门员额检察官;培训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月20日。
第4期
培训对象:基层院侦监部门负责人;培训时间:2018年12月17日―12月28日。
2.第1期公诉业务证据审查与运用实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证据审查与运用。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0月22日―11月2日。
3.第1期出庭支持公诉实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出庭支持公诉。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14日。
4.第2期职务犯罪案件公诉业务实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职务犯罪案件公诉。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14日。
5.第1期民行监督案件办理实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民行监督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民行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9年1月3日―1月14日。
6.第1期检察教育培训高级研修班(自主调训)
学制5天。
培训主题: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以及各分院教务或教研负责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9月25日―9月29日。
7.第1期教学计划项目化管理专题研修班(自主调训)
学制4天。
培训主题:教学计划项目化管理。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国家检察官学院专兼职教师和教务部、高级检察官培训部、国际交流与培训部全体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9月26日―9月29日。
8.第5、6期金融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培训主题:金融犯罪案件办理。
第5期
学制12天;培训人数:90人;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从事金融犯罪案件办理的员额检察官;培训地点:沙河校区;培训时间:2018年10月22日―11月2日。
第6期
学制10天;培训人数:180人;培训对象:基层院从事金融犯罪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培训时间:2018年12月12日―12月21日。
9.第1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扫黑除恶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14日。
10.第3期网络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网络犯罪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从事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14日。
11.第2期生态检察工作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生态保护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和民行检察部门从事生态保护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14日。
12.第4期综合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综合行政能力提升。
培训人数:18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办公室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17日―12月28日。
13.第2期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从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17日―12月28日。
14.第2期科学证据审查与运用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科学证据审查与运用。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17日―12月28日。
15.第4期检察机关宣传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新时代检察新闻宣传。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9年1月3日―1月14日。
3.第1期出庭支持公诉实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出庭支持公诉。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14日。
10.第3期网络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网络犯罪案件办理。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从事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14日。
二具体班次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检察工作培训1第1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培训时长学制7天培训主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时代检察机关政工工作能力提升培训人数130人培训对象分州市院政治部主任培训地点沙河校区培训时间2021年4月7日4月13日培训指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国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广大政工干部学习培训的当务之急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各项检察职能行使中还要切实改进政工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在国家迅猛发展的新时代政工干部应以更高政治站位和更长远眼光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2第1期十九届五中
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培训 1.第1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刑事检察的创新与发展。 培训人数:17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分管刑事检察业务的副检察长。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9年5月23日―6月3日。 2.第1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主题: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新机制。
具体班次(一)领导素能培训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专题研修班举办2期,每期学制15天。培训人数:每期200人,共400人。培训地点:沙河校区。第1期培训主题:“民行工作与司法行为规范”;培训对象:各基层院分管民行检察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时间:2016年3月16日―3月30日。第2期培训主题:“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与公诉工作”;培训对象:各基层院分管公诉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时间
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 第2期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专题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政治部主任。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9日。 (二)专项业务培训 1.第3期刑事案件证据审查与认定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300人。 培训地点:
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培训 第3期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专题研修班 学制15天。 培训主题:“互联网+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分管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12月13日―12月27日。 (二)专项业务培训 1.高级检察官研修班 举办7期,每期学制10天。 培训人数
具体班次 (一)政治素养培训 1.第2期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300人。 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和基层院从事党建工作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9日―12月18日。 2.第1期党内法规及法治理念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从事相关工作业务骨干。
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培训 1.第1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2天。 培训人数:2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副检察长。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16日。 2.第1期基层院中层领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综合素能培训班 学制12天。培训人数:18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综合部门中层领导。
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培训 1.第2期基层院副检察长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主题:十九大精神与刑事检察业务。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分管刑事检察业务的副检察长。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8年9月3日―9月12日。 2.第2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