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硕博连读申请条件的硕士生,在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30日期间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
1.《宁波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附件2);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在同一页上);
5.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与科研情况相关材料;
8.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3,推荐书须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签字);
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4)。
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022年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专业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申请材料审核

2022年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专业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表》;

2022年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专业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申请与审核程序

2020年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申请条件

2020年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申请材料

2020年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直博生

申请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一)思想品德优良,学习目的明确,治学态度严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二)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的学术型硕士生,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三)已完成硕士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课成绩优良。(四)科研能力较强,表现突出,有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五)硕士论文选题合理,表现出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并

申请时间申请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10日。

申请审批程序(一)学生本人填写《宁波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在学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学术成果证明及专家推荐书等相关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二)由所在学院对申请人成绩进行审核。(三)硕士生导师推荐: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学术潜力、能力和素质作正确和全面的评价。(四)博士生指导教师提出同意接收意见。(五)招生学院可根据报名、招生名额等具体情况,制定

2022年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专业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考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