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学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以里程为准,距离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1300公里以内,可乘坐高铁、动车、普通列车【若飞机票价低于火车票价,可征得湖北美术学院同意后乘坐飞机】;距离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1300公里以上的,且情况特殊的学员可申请乘坐飞机。因经费有限,请学员优先选择铁路交通,如选择乘坐飞机,请尽量选择折扣机票,并提前向湖北美术学院递交申请。乘坐交通工具舱级的具体规定见下表:
火车飞机其他交通工具 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经济舱长途客车等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条学员于报到当日提供到达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的单程票据,返程票据请于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邮寄至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栗庙路6号;联系人:周振鹏;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