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 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中外合作专业学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详见《合肥学院2020年中外合作招生简章》。
(三)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皖价行费字(2000)259号等文件规定,今年我校各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下:
1、除特殊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学费标准分别为:本科:文科类专业3500元/生/学年,理科
类专业3900元/生/学年。根据宿舍条件差别,住宿费800-1000元/生/学年。
2、特殊专业收费标准如下(本科):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建筑学等专业4290 元/生/学年;英语、新闻学等专业3850 元/生/学年;美术
类专业收费标准如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专业7000 元/生
3、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另收取项
目服务费5000 元/生/学年。其他相关费用请参阅《合肥学院2020 年中外合作招生简章》。以上收费如有调整,以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学校现与德、韩等国多所友好学校开展有“2+3”、“2+2”等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校际交流双学位项目。学校开设有德语、韩语等外语培训班,新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班学习费用依据皖价审〔2014〕163 号文件精神执行。学生达到外方学校语言及专业要求后即可赴国外学习,在国外学习期间相关费用依照外方学校收费标准执行。赴德国学习的学生,按规定修完两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符合双方学校毕业条件的,分别获得合肥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德国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Zeugnis);符合双方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双方学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可申请进入德国高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赴韩国学习的学生, 按规定修完两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符合双方学校毕业条件的,分别获得合肥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和韩国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双方学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可申请进入韩国高校攻读硕士学位。
5、减免学费。在我校就读的孤儿、烈士子女及其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减免学费者,学校分别予以学费减免。我校郑重承诺不让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生本人申请可继续强化专业和语言学习并选拔考核合格后再赴德国合作院校学习,或者在国内按照合肥学院中外合作培养方案继续学习。在国内按照中外合作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的学生的学费仍然按照中外合作专业的收费标准收费。在学籍规定有效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学分,符合合肥学院毕业条件的,颁发合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合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合肥学院学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
1.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10000 元人民币/生/学年,
另收取项目服务费5000 元人民币/生/学年,其他费用的收取执行政府有关文件或批文。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