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学费(缴费入口)

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精神,2022年高职单招与综合评价招生(包括退役军人、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均须采用全日制教学形式。社会人员类招生相关专业学费调整如下:

2022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①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未被报考专业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优先在同类别相近专业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类等收费标准调高的专业,只招收有专

2022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公告

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精神,2022年高职单招与综合评价招生(包括退役军人、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均须采用全日制培养标准。社会人员类招生相关专业学费调整如下:
2022年单独招生(在岗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农民工类)收费一览表

2022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招生章程

(一) 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未被报考专业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优先在同类别相近专业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类等收费标准调高的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院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贷款、“绿色通道”、奖金、学费减免、勤工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022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注:1.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以省教育厅、物价局批复为准;以上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2.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每人每年高不得超过8000元。

2021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收费按照山东省物价管 理部门规定执行。
理工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8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8600元,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按省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收取。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学生入学后, 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 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未被报考专业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优先在同类别相近专业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类等收费标准调高的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 (2018) 98 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贷款、“绿色通道”、奖金、学费减免、勤工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 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注:1.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以省教育厅、物价局批复为准;以上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2.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2021年1月1日之前退役)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2020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五章收费退费及奖助政策
第十六条学费按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8600元,校企合作专业按省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学生入学后, 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 [2018]98号) 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二)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未被报考专业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优先在同类别相近专业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类等收费标准调高的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学费按山东省制定的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中外合作、校企合作专业按省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部门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退役军人类学生学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学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 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