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执行如下:
(1)基础医学、生理学专业专项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基础医学、生理学且被录取的考生奖励三年学费;基础医学、生理学调剂录取且三年内(2024年6月30日前见刊)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发表SCI论文且影响因子2.0及以上的考生,以专项奖学金的形式奖励三年学费;
(2)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约40%,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10000元/学年;二等8000元/学年;三等6000元/学年);
(3)国家奖学金:每年30余名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