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农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教委财【2011】11号)非农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报名考试费标准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人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67722610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学校官网:www.***.cn招生办官网:zsxx.***.cn/zsxx/咨询电话:021-57811385、67722699十七、其他须知一、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二、现场确认网上第一院校志愿报考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11、12日9:00~15:00,携带本人身份证、网报流水号、高考报名号、一寸免冠近照2张等,来我院(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办理报名确认和证书递交手续(截至日期3月12日15点00分)。上述所有证件、证明、证书全部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获奖证书复印件需盖学校公章,以示认可)。有免笔试资格的学生,请于3月12日12点前来学校确认。三、2019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四、本章程由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