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近年来,我省已建立完整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生源地贷款)、高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接招收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勤工、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项目。
按学费、住宿费实际金额总和确定,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高不超过12000元。为了加大对建档立卡学生的帮扶力度,建档立卡学生可以按照高金额贷款。
二、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怎么办?
答: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或者已办理生源地贷款(携带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进行缓缴学费。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金为主,以勤工等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