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山学院新生“校长特别奖”获奖条件及奖励标准

1.全额学费奖学金:“全额学费奖学金”为获奖学生第一学年学费。基本条件:新生高考成绩(文、理类)达到各省本科一本批次低控制线以上者;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超过低控制线50分以上(不含50分)、体育类考生专业成绩超过90分以上(不含90分)。艺术体育类每个省只奖励达到条件的专业成绩排名第1名的新生。
2. 半额学费奖学金:“半额学费奖学金”为获奖学生第一学年学费的一半。基本条件:新生高考成绩(文、理)在云南省本科一本批次低控制线下20分以内者,按录取文、理科每个类别1%的名额(按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给予奖励;艺术(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新生专业成绩第1名若未达到“全额学费奖学金”条件的,给予“半额学费奖学金”。
3.文山州内生源奖励:对已录取的文山州内生源,按各县市文、理科录取成绩第1名如达不到“全额学费奖学金”或“半额学费奖学金”条件,给予“半额学费奖学金”奖励;州内各县市除文、理科第1名奖励外,按录取学生数的15%名额(按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给予“半额学费奖学金”奖励。
4.专科奖励:对已录取的云南省内专科新生(文、理类),如录取成绩超过我校本科录取低线,给予“半额学费奖学金”奖励。

2021年文山学院招生章程

第五章收费和资助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2020年文山学院优秀新生“校长特别奖”奖励办法

1.全额学费奖学金:“全额学费奖学金”为获奖学生第一学年学费。基本条件:新生高考成绩(文、理类)达到各省本科一本批次低控制线以上者;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超过低控制线50分以上(含50分)、体育类考生专业成绩超过90分以上(不含90分)。艺术体育类每个省只奖励达到条件的专业成绩排名第1名新生。
2.半额学费奖学金:“半额学费奖学金”为获奖学生第一学年学费的一半。基本条件:新生高考成绩(文、理)在云南省本科一本批次低控制线下20分以内者,按录取文、理科每个类别1%的名额(按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给予奖励;艺术(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新生.专业成绩第1名若未达到“全额学费奖学金”条件的,给予“半额学费奖学金”。
3.文山州内生源奖励:对已录取的文山州内生源,按各县市文、理科录取成绩第1名如达不到“全额学费奖学金”或“半额学费奖学金”条件,也给予“半额学费奖学金”奖励;州内各县市除文理科第1名奖励外,按录取学生数的15%名额(按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给予“半额学费奖学金”奖励
4.专科奖励:对已录取的云南省内专科新生(文、理类),如录取成绩超过我校本科录取低线,给予“半额学费奖学金”奖励。

2020年文山学院招生章程

第五章收费和资助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

2019年文山学院招生章程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措施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2018年文山学院招生章程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措施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2017年文山学院招生章程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措施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在校生享受国家专项奖学金;学校采取国家贷款、勤工俭学、社会捐助、学校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2017年云南省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招生章程

到东部四省(市)接受中职学校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免学费、国家金资助及当地学生同等奖(补)政策,各项资助累计金额约每生每年9000元左右;

2016年文山学院招生章程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措施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在校生享受国家专项奖学金;学校采取国家贷款、勤工俭学、社会捐助、学校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2012年文山学院招生章程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措施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发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在校生享受国家专项奖学金;学校采取国家贷款、勤工俭学、社会捐助、学校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文山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