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2020年学费执行标准以学校备案文件为准,届时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网址:http://www.***。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国家金:3800元/年·人(特困金);
2800元/年·人(一般贫困金)。
第二十四条 生源地信用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贷款,贷款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五条 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退役后考取大学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服兵役学生、退役后复学学生、毕业后服兵役和毕业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这五类学生可享受该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资助标准是年度专业学费高于8000元的按每人每年8000元资助,年度专业学费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学费标准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