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住宿费及学费收费标准
1、住宿费:A级:1200元/人?年,B级:1000元/人?年,C级:800元/人?年。学校统一按A级标准预收,以学生实际入住等级标准结算费用。
2、学费标准:按四川省发改委审批的标准执行,预科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普通本专科实行学分制收费,新生按培养类别(专业)预收。
(1)理工类:4100元/人?年
学校计划财务处通过以下方式收取的费用包括:住宿费(按A级标准1200元预收)、学费、教材费、体检复查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社办发〔2017〕101号按180元/人?年预收)。
新生于8月28日前修改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银行卡密码后,应按如下金额在该银行卡上预存款项(由于银行卡扣款后金额不能为0,该预存款中已多计1元):(1)预科学生13961元;(2)理工类学生6561元(专科6361元);(3)文法经管体类学生6161元(专科5961元);(4)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学生7961元;(5)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生8461元;(6)产品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学生8261元;(7)动画、音乐学、舞蹈学10461元;(8)影视动画专业学生10261元;(9)美术学、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学生12461元。8月28日之后学校将委托银行按学生应缴费用金额(住宿费按照学生实际住宿等级)从学生在银联卡上的预存款中代扣,多余款项(含多计的1元)仍留存在银行卡中,学生自愿选择的缴费项目(预收教材费)待学生到校后据实结算。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指经批准的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是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可向当地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相关事宜。
若办理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在缴纳扣款的银行卡上的存款应扣除应缴的学费和住宿费,且银行卡上的存款余额应小于该生所属类别学生“代扣缴费”总额,入学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代管费和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川价发[2005]122号)等文件精神,在校学生一律实行自愿自费购买教材,购买方式可以由学生自己购买,也可以由学校教材科代购。愿意由学校教材科代购教材的同学,须签订《在校期间同意学校代购教材协议书》,请学生和家长仔细阅读《在校期间同意学校代购教材协议书》、认真商议后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