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提供国家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同时设置“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内容提供津贴。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6000元/年;二、三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7000元/年,三等为4000元/年。直博生一年级按照硕士国家奖学金认定,所有推免生一年级按照学业奖学金一等定,来自“双一流”建设学校的推免生一年级在一等学业奖学金基础上上浮2000元。
3.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
(2)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专硕学费60000元/培养期;公共管理硕士学费38000--48000元/培养期;其他非全日制硕士学费为8000元/学年(按在校学年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