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入学时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走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凭本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或其他银行的贷款受理证明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注:由于新生第一学年入学时, 入住具体楼宇住宿费标准不一,为方便学生在线缴纳各项费用,学校按照1600元的标准计算的合计缴费金额,学生入校后按实际居住宿舍的收费标准补齐相关费用。
3.国家资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12000元。同时,义务兵可获得地方政府给予的家庭优待金。
2、国家资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同时,可获得地方政府给予的优抚金、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还可获得专项入伍补助。
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每年高额度为8000元。
(三)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补助金
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我校就读可享受免学费补助每人每年5000元。
资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0元,符台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六)学费补偿政策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政策
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特困生金是专门为特殊困难的学生设立的,主要用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作风端正,无违纪行为,在校期间确实难以支付正常的学习生活费用的;遭受突发性事件(如:家庭受灾,意外事故住院、罹患疾病住院等),以致无经济能力支付学费、医疗费或难以支付正常的学习生活费用的在校学生。资助金额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每人300-5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