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
1、收费标准:
通过单独招生、转段升学、普通招生、对口升学考入我院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和毕业派遣等执行统一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执行省物价局统一核定标准。学费:4500元/年;住宿费:600-900元/年。教材费按年度预收,毕业时结算,报到时预收第一学年教材费400元。
学费、住宿费和书费凭录取通知书中邮寄的农行金穗卡由银行直接划转代扣代缴。持卡人须在报到前3日激活金穗卡(金穗卡的激活、更改密码等事项见随卡使用须知),并存入足额现金(少6000元,已成功办理生源地贷款的考生不需存入学费及住宿费,只存入足额书费即可。学院邮寄的金穗卡是你在校学习期间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发放金、奖学金的指定唯一银行卡,请及时激活并妥善保管。收费发票由学院财务处统一开具,报到时领取。银行代扣代缴的收费发票开学一星期内从财务处领取,刷卡及现金收费发票现场报到时领取。个别考生如没有收到银行卡,可到校后咨询补办农业银行金穗卡。
1、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持通知书原件、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本人身份证、家长身份证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可提供高6000元/年的贷款。
2、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家庭特困学生,到校后可按程序申请办理“绿色通道”手续入学。“绿色通道”只办理学费、住宿费缓缴手续,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其他代收费必须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