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条根据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我省公办高校新招录的学生自2020年秋季学年开始按照新专科学费标准规定执行,文史类3700元/年·生,理工类4200元/年·生,国家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15%,上浮范围不超过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20%。具体学费参看招生专业计划表;住宿费拟定400元/年·生(宿舍内无独立卫生间)、600元/年·生(8人宿舍,有独立卫生间)、800元/年·生(6人宿舍,有独立卫生间)三个标准,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以国家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或高校国家贷款不超过8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级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2000-4000元/年的金。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多种勤工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