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宿舍标准:普通四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普通六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普通八人间,每生每年800元;公寓式宿舍,每生每年1000元。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校已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设立各种类型的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及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金,金额分别为4400元、3300元、2200元。我校实行生源地信用贷款政策,当年录取的新生,入学前可向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办理贷款相关事宜。我校学生服义务兵役依据国家新文件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
第二十四条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