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报到注册前需交纳以下费用: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和〔2008〕1322号文件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免费定向医学生无需交学费、住宿费)
1.本科学费标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实验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眼视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助产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等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运动康复34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学校将通过银行卡代扣方式收取,不收现金,请将足额学费于9月17日前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的建设银行卡上。请认真阅读所附《建设银行储蓄卡用卡须知》,按银行卡使用须知要求按时存足学费,学费收据开学后统一由学院发给您。财务咨询电话:0871-65922897,银行电话:0871-65316211。(免费定向医学生无需缴纳)
注: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设银行卡是您作为昆明医科大学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费的指定银行卡,务请您妥善保管。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人间1200元/年/生,6人间800元/年/生。住宿申请和住宿费缴费通过网络办理。请于9月14日-9月15日登陆昆明医科大学官网,按以下步骤操作完成:
登录成功后,认真阅读选房流程,按提示完成选房和住宿费缴费。缴费成功者,报到当天可直接到所选房源楼栋办理入住;
成功申请国家贷款(住宿费)的同学在选房时勾选“已成功申请国家贷款(住宿费)”,即可无需缴费并进行选房,开学当天所住楼栋需查验成功申请国家贷款(住宿费)的相关凭据,如无相关凭据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如上级部门对本年度学费、住宿费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级部门规定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