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绵阳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十章学费
第二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附表。
2.绵阳师范学院2022年“专升本”各专业学费标准

2021年绵阳师范学院新生报到指南

六、收费项目
根据川价费[2004]118号文件,我校制定今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本手册第5页“新生收费标准”)。若遇国家收费政策调整,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新生在生源地已经购买医疗保险(“新农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缴费时可以不缴纳“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如在生源地未购买该项保险,该项保险费必须缴纳,学校校医院将统一购买“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我校今年的新生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体检费将通过“银行代扣代缴”或使用“校园安心付”网上缴费方式缴纳,在实行“银行代扣代缴”缴费方式时,不统一代扣“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该项费用根据情况单独缴纳。(具体详见本手册第7页“新生入学缴费方式”)。

2021年绵阳师范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公告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介入招生录取工作,更不会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盗用我校名义在省内外发布虚假招生信息都属违法行为。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到我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所属批次的招生分数线。绝没有所谓“内部招生”、“降分收费”、“指定录取”等说法,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考生和家长一旦发现有人假冒、盗用我校招生录取之名从事非法招生活动,实施招生诈骗行为的,请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直接与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816)2200044。

2021年绵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奖贷学金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住宿费:学校住宿费用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至1200元。
第二十三条 四川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专项计划本科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有关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考试考生报考须知

十、2020年各招生学校的招生专业及计划,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招生考试报》2020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中向社会公布,具体的招生学校、专业名称及代码、计划数、专业类别、投档模式、收费标准等均以该合订本中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仔细查阅,错填乱写将直接影响录取,责任自负。

2019年绵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奖贷学金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住宿费:学校住宿费用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至1200元。
第二十四条四川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四川省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免费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有关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2018年绵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奖贷学金
第二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住宿费:学校住宿费用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至1200元。
第二十三条四川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四川省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免费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有关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2018年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严肃招生纪律。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的、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等违规录取的考生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扣压考生录取通知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违规收费,更不得与招生录取挂钩,严禁将提前交纳学费等任何费用作为是否录取考生或考生确认录取的依据。

2018年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单招院校要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要求,认真制订本校2018年度单独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报名办法、文化考试科目、技能考核或面试(职业倾向测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收费标准、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内容要合法、准确、规范、清晰。招生章程须于2018年1月10日17:00前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

10.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由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后、11月27日前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执行,即每生130元。未缴费的其报名无效。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绵阳师范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