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江苏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入学第一学年参照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学费: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嵌入式培养专业7800元,
中外合作专业26400元(国外学费由合作方高校按当年标准收取)。
第二学年起依据学分制收费办法进行结算与预收。
第二十五条根据宿舍设施情况,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或1200元。
第二十七条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金、国家贷款、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孤儿学费减免、学校奖金和社会捐赠等各类项目,形成了奖、贷、助、勤、补、免等多元资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