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齐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2022年山东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000号),普通专升本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仅报考“3+2”转段的考生收费标准为每生60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的考生、大赛保送生、二次转段不参加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的考生等不参加普通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不需要缴纳考试费。

2022年齐鲁理工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1、学费收取标准:学院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2、奖贷措施:学院构筑了济困的完善体系。设有学习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和金等多项贫困金,另外,还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在校内设立勤工岗位,安排学生参加助管、环卫、家教等多种勤工活动,对贫困学生进行全方位服务,从而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022年山东省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

(一)高校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我省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须包含本校报考条件、测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宣传须客观、准确,严禁违规承诺,严禁虚假宣传。

2021年齐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贷款、“绿色通道”、奖金、学费减免、勤工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问答

答:独立学院是普通高校(申请者)与社会力量(合作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和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依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合作举办,报经教育部批准后,依托高校本部师资优势而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其招收的学生,除收费标准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等与非民办高校相同,毕业后颁发独立学院文凭。
答:公费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我省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经费拨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公费生应按协议就业,由相关部门根据协议规定落实工作岗位,有编有岗,违约者需承担相应责任并缴纳违约金。

2021年齐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齐鲁理工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一)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贷款、“绿色通道”、奖金、学费减免、勤工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齐鲁理工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一)学费收取标准:学院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二)奖贷措施:学院构筑了济困的完善体系。设有学习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和金等多项贫困金,另外,还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在校内设立勤工岗位,安排学生参加助管、环卫、家教等多种勤工活动,对贫困学生进行全方位服务,从而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020年齐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十二条 学费收取标准: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收取学费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齐鲁理工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