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收费标准、学制及奖助政策等
第十三条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校收费标准、学制、学位类型、学习形式详见下表,就读校区按学校办学布局规划安排。
①研究生新生奖学金:2000-15000元,具体情况如下:推免生:15000元/生,且第一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第一志愿考生:工学、管理学、原工程硕士:10000元/生;理学:8000元/生;其余专业:6000元/生。
调剂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或初试成绩高于所报考门类一区分数线50分,奖4000元/生;初试成绩高于所报考门类一区分数线30-49分,奖2000元/生。
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覆盖面以当年实际下达比例执行;
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6000-10000元/年,覆盖面以当年实际下达比例执行;
④研究生创新成果奖:SCI、EI、CSSCI等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获得省、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均有不同程度的奖励,金额为1000-5000元;
②三助一辅:3000-5000元/年,按需设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