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缴费:请通过迎新系统查询相关缴费公告,并在9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该两项费用非特殊情况不进行现场收费。已申请贷款的学生,也务必在9月12日前完成贷款额度外剩余学费住宿费的缴纳,缴纳的费用应为:学费+住宿费–贷款额度。
三、学费缓交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均可申请国家贷款,包括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校园地贷款是指因各种原因不能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申请贷款的方式,本科生每生每年申请金额高为8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长不超过22年。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本息由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负担。其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详见随寄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宣传单》或咨询当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隶属当地教委)。确因当地不能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凭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在报到当天提出缓交申请,经批准后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校手续,然后根据审核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方法予以资助。重庆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高校学生在校实际学费、住宿费之和高于国家规定的贷款高限额的,高出部分可继续申请生源地补充贷款。补充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更多关于国家奖金、校内奖金、新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等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详见随寄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随寄的《四川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是用于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申请认定不需村社、街道和有关单位开具证明,但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可自愿主动提交适当佐证资料,如医疗单据复印件等。其他资助信息请关注“川外学生资助”官方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023-653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