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放开政府定价事项的通知(辽价发[2015]60号)文件中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收费放开定价,实行市场调节。
普通类文科专业学费:26000元/人·年;
普通类理科专业学费:26000元/人·年;
国际项目专业学费:26000元/人·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26000元/人·年;
专科专业学费:13000元/人·年;
住宿费:1200-2800元/人·年;有少量2人寝(自愿选择)7000元/人·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5)勤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
学校设立勤工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对孤儿采取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