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以奖优励学、服务成才为原则,构建了“奖、助、勤、贷、补”五位一体的长效、多元研究生奖励和资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研究生金、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等。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一等8000元,二等4000元,三等2000元,每年评审一次,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每年评审一次,按照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4.研究生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除外)均可获得研究生金,标准为6000元/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