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费情况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及《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如在学年第一学期内发生的,全额退回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第二学期内发生的,退还一半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住宿费按月退还。
(1)国家奖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金:一等4400元/学年人、二等2750元/学年人。以上奖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学金300元/学年人。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生效。
(3)生源地信用贷款: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高额度为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