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命题组、安全保密组、考务组、阅卷统分组、招录组、收费组、技术组、宣传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投诉处理组,制定《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确保万无一失。
报名成功后登录我院官网(网址:www.***)进入“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缴费系统”缴费。参照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通过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再退还。
第十二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贷款、“绿色通道”、奖金、学费减免、勤工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