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 费:文理科各专业5800-9200元/学年?人。
住宿费:学生公寓1000元/学年?人。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具体各招生专业、计划及其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六条 资助政策: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2300~4300元/年、校级奖学金600~12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高8000元/年)、院内勤工岗等其他临时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