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金(一等金4000元/年、二等金3000元/年、三等金2000元/年)。
2.对重庆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实行学费资助,由学生本人向生源地区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资助标准为每年不超过8000元(学院学生申请学费资助额度为各专业实际缴纳学费标准,不含住宿费);生活费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生活费资助,享受高校国家金二等及以上资助,原则上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
3.学院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凡达到当年所在省(市)本科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报考我院并被录取,报到后给予10000元奖励。
重庆市三峡移民高等职业教育金资助标准为每生3000元,分3年发放,每年1000元。学生因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不得重复享受资助。
8.万州区政府出台《万州籍高职学生资助实施方案》政策,具有正式学籍、生源地属万州籍、在万州区内高校就读的高职学生,区政府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每月资助200元,每年以10个月在校时间计算),给予生活费资助(已获得重庆市三峡移民高等职业教育金的万州籍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1000元/年)。
第十五条学费、住宿费
学费: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普通类按专业不同在5500元/年-6000元/年。住宿费:寝室六人间900元/生·年(有空调和热水)。具体各专业收费详情请查看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学费标准。
第十六条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