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的全部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高可申请12000元的生源地贷款;二是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资助。我校在校生每年获得奖学金、金的比例高达30%以上;一位学生一年高可获奖学金、金合计人民币10000元以上。
1.费用标准:所有收费严格按照广西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每个专业的收费标准请查阅《2021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或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