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收费标准详见南宁地区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住宿费为850元/年/生;教材费按实际收取;体检费按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三)国家金:一等金:4000元/年/人均;二等金2000元/年/人均(贫困生才能享受);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五)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学费补助金:2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六)入伍服义务兵役及广西边远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资助,高8000元/学年;
(七)学院奖学金(高800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