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普通类(含退役士兵类、空中乘务类)120元/生,美术类专业70元/生。
第八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改委统一的标准。
1.学费标准:学分制收费(按鲁发改成本【2019】805号)文件执行。
2.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学年(录取到该专业的考生不允许调整专业)。
4.住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年,8人间500元/年。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