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类型多样、形式多元、覆盖面广,分为国家、省和学校三个层面的政策。首先是国家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以及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与学费减免政策等,前四项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第五项面向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其次是江苏省资助政策,包括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设立的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面向赴苏北符合条件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内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政策。第三是学校资助政策,包括高校通过多种方式设立的各类奖金、勤工、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及社会各界在高校设立的各类项目。今后考上研究生,还可以继续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等。
(3)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五、学费减免相关政策
33.高校有哪些学费减免政策?
江苏省内高校学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服兵役高校学生学费补偿代偿,在江苏省地方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34.残疾大学生免学费是全面免除吗?如何电请?
我省高校残疾大学生免学费政策,是指用于资助在江苏省地方高校就读的,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残疾大学生入学后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就读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工处)申请,直接免缴学费。
35.建档立卡家庭大学生免学费有什么要求,如何申请?
我省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减免省、市属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学费,请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于新学年开学后前往所在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工处)进行咨询办理。
36.服兵役高校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具体内容是仕么?
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资助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确定,本专科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
12000元。
37.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赴苏北符合相关条件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内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服务期满36个月后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本专科生每学年补偿金额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相关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入学缴纳学费有困难的新生,学校应先缓收学费,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