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社会人员在校学生的特点,实行弹性学制及弹性学期。学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生应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凡补考不合格或旷考的课程,一律重修,重修合格后方可颁发证书。
十、学费标准
严格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
学院完善和落实相关奖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资助政策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文件(财科教〔2019〕19号)规定执行,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 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对“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和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的资助方式保持不变。符合“农民工求学圆梦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和“村两委”学历提升计划招生对象的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费减免。特困生根据国家政策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