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3】54号文件精神,报读我院新生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1.报读我院的所有农村(含县镇)、城市家庭经济困难且未享受中职免学费学生免除学费三学年。
2.国家金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入学后按相关程序申请办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人社厅、省财厅联合发文(粤价【2008】150号、粤价【2010】168号)规定,2021年新生收费标准为:
1.非免学费缴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合计(学费、住宿费、书费)
预备技师、高级工(高耗材专业)住宿学生须缴交:5400元/学年(天鹿、长福校区)、5750元/学年(华美校区)、5650元/学年(佛山校区);
高级工(低耗材专业)住宿学生须缴交:4600元/学年(天鹿、长福校区)、4950元/学年(华美校区)、4850元/学年(佛山校区);
中级工(高耗材专业)住宿学生须缴交:5300元/学年(天鹿、长福校区)5650元/学年(华美校区)、5550元/学年(佛山校区);
中级工(低耗材专业)住宿学生须缴交:4500元/学年(天鹿、长福校区)4850元/学年(华美校区)、4750元/学年(佛山校区)。
2.免学费缴费标准
说明:天鹿、长福校区住宿学生须缴费合计1000元/学年;华美校区住宿学生须缴费合计1550元/学年;佛山校区住宿学生须缴费合计1450元/学年;走读学生须缴费合计500元/学年。